首頁佛法生活觀看待情慾的正確觀念

 

看待情慾的正確觀念

本文摘自 第四世班札法王 / 貝瑪南傑仁波切  / 生命啟示錄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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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用「貪慾」並且轉化它

反而可以得到解脫,反此而修

保持住「空性」,這樣的詮釋才能理解

「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」的至理。[/two_third]

 

首先「情慾」本身並不是一種「罪」,它不應該是一種「原罪」,一個健康正常的男性、女性有「慾念」是正常而又自然不過的事,也不知道是那一個「古老」而又「道德」的規範在上面加了一個「頂蓋」,賦予它一種「原始具有的罪業」!而這樣的觀念古今中外皆有,這好比告訴別人說「飢餓是一種罪」,或「有飢餓的感覺,就是可恥的」!

佛法上所講述的戒律,應該是指「執著」,所以有慾望不是一種罪,然而太過的「貪婪」、「執著」於情慾上面,就是一種罪業,在法理上應該戒除這種「執著」,因為執著而得不到的時候,「煩惱」心的熾盛,就會掉到業海裡面翻滾,所以佛法裡頭從來沒有反對「夫妻的生活」,也從來沒有一條戒律是說「夫妻行房」是犯戒的!

這就好比賺錢沒有罪,但是太過「執著」於金錢事物上面,在那裡你爭我奪的「慾求不滿」,一樣是犯戒,這就是「貪、嗔、癡」裡頭的「貪慾」。

對一個修行人而言,有也可以,沒有也可以,一切都是「自然」、「無執著」的,那麼!即便是「情慾」也能處之坦然,保持住「空性」,這樣的詮釋才能理解「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」的至理,所以一個出家人不能好好控制住「情慾」最好不要出家,以免壞了「僧團的戒律」,修行一樣可以「在家修行」。古時候的大德,像「維摩詰居士」、像「蓮華生大士」,甚至是當今的「薩迦法王」他們都是在家的。所以在家的修行,一樣可以成就,不一定要為了出家而鬧到「眾叛親離,父子反目」的境地。

事實上,一個人在持經念咒,禪定式修行當中,慾念已經減輕了,「煩惱業」、「我執」會慢慢的減緩,不會有太大的喜樂、憤怒、悲研這些情緒化的反應,因此能夠將心情調養的非常的平靜,不但如此,密就的拙火定,還能將這些「物質明點」{父精、母血}加以提升、轉化,使這些物質明點完全的轉化,轉變成能量,產生一種質能互換的方程式。

所以「慾念」並不能算是一種罪,反而是一種「葯」運用得宜,將這些物質明點在體內轉化成能量,藉著這個巨大能量,反而可以幫助我們脫離六道的束縛,如喜金剛續云:「眾生暴惡業,由彼彼繁縛,若知方便已,即此得解脫,由貪繁世間由貪得解脫,反此而修,小外不能知」。這裡說眾生因為這些「貪慾」執著,才被惡業束縛,輪迴在人世間。